睢阳区法院院长审案常态化 今年已承办29起
映象网商丘讯(记者 尚海东 通讯员 王帅 王艳秋)10月27日上午,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响,被告人侯某涉嫌诈骗一案在睢阳区法院二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端坐在审判席正中的是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慎祝。
侯某,商丘市睢阳区梁园区人。公诉机关起诉书显示,2014年初至2016年12月,不到三年的时间,侯某先后三次因犯盗窃罪被判刑入狱。检察机关指控,2017年3月至6月期间,被告人侯某先后12次以劣质白酒、香油作抵押,骗取多家超市香烟、食物等物用于挥霍,涉案价值6000余元。
庭审前,张慎祝认真查阅相关资料,制定了详细庭审计划。庭审中,审判长端坐在国徽下面,用自己丰富的经验和掌握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庭审以及适时进行法治教育。经过一个小时的庭审,被告人侯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当庭认罪悔罪,愿意接受法律制裁。合议庭当庭宣判,以被告人侯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以罚金2000元。
庭审后,张慎祝表示,院领导们“走出办公室,走上审判台”,是回归法官本位、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要求,更是落实法官员额制改革、实现司法资源优化配置的体现。睢阳区法院已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将入额院领导全部编入审判团队,规定案件类型,核定办案指数,院领导开庭审案已成为常态。
据悉,这是今年来今年来,张慎祝承办的第29起案件。
12月4日适逢国家宪法日,睢阳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在辖区北海法治文化主题公园进行法律援助宣传活动。
12月4日,文化办事处法制办和文化司法所在辖区内的隅苑法治公园开展一系列“12·4”法治宣传活动。
12月4日是我国的第四个"国家宪法日",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维护宪法权威”的活动主题,睢阳区人民法院开展“12·4”公众开放日宪法宣传、法律惠民活动。
为积极配合秋冬季大气污染60天攻坚行动,东方办事处党员志愿者服务队主动谋划,积极行动,多措并举,切实在环境污染防治中发挥党员力量,展现党员作为。
11月25日上午,睢阳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启峰、党组成员、执行局长王青田带领干警10余人来到商丘金世纪广场,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大规模、全方位立体宣传,在全市范围内引起较大反响。
11月20日至21日,商丘市睢阳区宋集镇组织开展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城镇奖励扶助、商丘市46-59周岁农村女孩家庭奖励等四项奖励扶助享受人员进行年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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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3日上午,睢阳区东方办事处举行党员重温入党誓词暨党委书记讲党课主题党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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