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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依法取消各类证明216项 保留证明比例缩减至8%

2017-09-15  来源:商丘网—商丘日报

今年以来,我市紧紧围绕简化办事环节和手续,扎实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坚决砍掉各种“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和繁琐手续。市本级取消证明事项216项,保留17项,精简92.7%;梁园、睢阳两区均取消证明事项189项,各保留12项,分别精简94.0%;6县平均取消证明事项28项,保留13项,平均精简95.6%,有效解决了企业和基层群众办事难、办事慢问题。

自2017年6月以来,我市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通过部门自查、基层调研、研讨论证等多种渠道,自下而上摸清各类证明底数,全面梳理出233项市级证明事项,准确锁定了企业和群众日常办事需要开具的证明事项底单。一是瞄准重点部门,将公安、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卫生计生、不动产登记等涉及民生领域且证明事项比较多的部门列入重点清理范围,对毫无争议的无谓证明如“公民姓名变更证明”“在家庭及社区表现优异证明”“夫妻关系证明”“下落不明证明”“非婚生育证明”“监护人身份证明”等,无条件予以取消。二是瞄准基层诉求,对于基层单位无法开具、反映强烈的证明,坚决予以取消。如被要求开具的幼儿园司机“无酗酒史证明”、个体商户“房屋是否属于拆迁范围证明”等,乡(镇、街道办事处)和社区(村)一次性取消开具的证明事项多达120项,仅保留6项,精简90.2%,大大减轻了基层单位的工作压力和负担。三是瞄准群众难处,坚持开门搞改革,吸纳群众意见建议。对于增加群众负担、困扰群众办事的各类不必要证明,尤其是可有可无的证明,重点清理,坚决取消,切实解决好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在重点摸排的基础上,我市按照省政府确定的清理原则,始终把合法合理放在首位,坚决做到“五个一律”。27项没有法律、法规、规章和省级以上文件依据的,一律取消;68项可以通过部门内部调查或信息共享方式办理的,一律取消;95项能通过申请人提供有效证件、凭证办理的,一律取消;6项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无权查证、无法开具的,一律取消;20项能够通过申请人采取书面承诺、签字声明或提交协议办理的,一律取消。针对取消的216项各类证明,全部明确了清理后的办理方式。在大幅取消各类证明的同时,疏简结合,制定有效措施,强化对各类证明事项的后续监管,严格实行清单制度,切实减轻基层负担,确保群众办得了事、能办成事。

(记者 司鹤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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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商丘 各类证明 责编: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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