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商丘讯(尚海东 田保庆)3月20日上午,宁陵法院召开家事法庭成立四周年新闻发布会,省、市等多家主流媒体应邀参会。宁陵法院院长王宏伟出席并对家事法庭相关情况进行介绍。
宁陵法院院长王宏伟介绍,各试点法院在最高院和省法院的指导下,先行先试,大胆创新,从审判组织、财产申报、证明标准、调解工作、制止家暴、诉讼程序等多个方面进行了诸多探索,取得的一系列可复制、可推广的有益经验及成果:一是组建专业高效的审判团队;二是健全完善科学务实的审判工作机制;三是探索形成符合家事案件规律特点的审判规则;四是创新运用更加彰显人性化的审理方法;五是提供坚强有力的资金及技术保障。
比如,宁陵法院于2014年3月成立全省首家家事法庭,挑选4名审判经验丰富、性格温和、责任心强、善于做调解工作的女法官,组成家事审判庭,着力打造“家庭式”审判庭。采取“圆桌式”“会客式”场景布置,代替传统的审判台。在家具摆设、灯光色调、法庭布置上突出浓厚的家庭场域。用 “丈夫”“妻子”“儿子”“父亲”“母亲”等亲切的家庭成员称谓代替原告、被告等专业法律术语,营造温馨的亲情氛围,让当事人感觉“到了法庭像到了家”。同时,配套设置反家暴庇护所、儿童观察室,通过有效物理隔离,稳控矛盾双方的对立情绪。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灵活运用“五步亲情弥合法”“拉家常式”调解法“法官+”社会介入工作室等审判方式,通过设置“离婚诉讼冷静期”“家事调解前置”,建立“夫妻感情测试”机制,提高“分道扬镳”的门槛。借力优秀传统文化,打造“孝”“礼”“让”“德”亲情文化长廊,唤醒当事人内心深处的真善美,你谦我让,化干戈为玉帛,打造出了一条 法官和蔼、法庭温馨、审判平和的专业化家事审判“宁陵模式”。
目前,为进一步维护婚姻家庭关系的稳定,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宁陵法院正在进一步推进家事审判制度改革,深入婚姻家庭纠纷案件自身的规律,探索家事审判专业化;为了防止配偶一方提前转移财产,探索审前财产申报制度;建立家事案件案后跟踪、回访及帮扶制度,延伸家事审判的社会辐射功能;探索设立专业咨询和辅导机构,协助家事案件的审理,及时为当事人提供心理疏导等相关专业服务;探索建立反家庭暴力的整体防治网络等等。
近年来,宁陵县法院家事纠纷案件不断增多,在每年受理的民事案件中,涉及离婚、赡养、抚养等家事纠纷案件占到35%左右。在此背景下,2014年3月,河南首个家事法庭在宁陵县法院挂牌成立,开启了该院家事审判工作的探索和创新之路。
2月1日开始,宁陵县法院春节期间“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活动拉开序幕,今天执行干警再次进行集中活动
1月23日,河南宁陵县人民法院在该县新区社区组织开展“学习贯彻十九大 文明单位社区行”活动。
1月23日,河南宁陵县法院在该县新区社区组织开展“学习贯彻十九大 文明单位社区行”活动。
12月16日,宁陵县人民法院迎来了第二批“小记者”。他们是宁陵县华堡乡中心学校组织的50余名小记者参观团,来到县法院零距离感受法院文化,面对面与法官进行沟通交流。
12月15日,宁陵县人民法院法官走进该院帮扶村赵村乡黄庄村、张大庄村等地,以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题,与驻村帮扶干部通过互动的形式,共同为村里的党员群众进行普法、宣讲,共话乡村未来发展蓝图,让十九大精神落地生根。
12月6日,宁陵县人民法院宣传组干警到该县赵村乡和石桥镇进行走访宣传。
11月30日上午,宁陵县人民法院民一庭部分法官来到清水河文化广场开展第九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等涉农维权活动。
11月30日,全省法院系统首个“农民工维权工作室”在宁陵县人民法院挂牌成立。农民工特邀代表、宁陵县人民法院院长王宏伟共同为该工作室揭牌。
1月30日上午,宁陵县人民法院召开第九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等系列涉农维权活动新闻发布会,通报该院涉农维权专项活动开展情况。
11月21日,宁陵县人民法院家事法庭调解室迎来了一对闹离婚的老夫妻,在法官的调解下,老两口最终重归于好。
近年来,宁陵县人民法院始终将破解执行难作为重中之重,坚持“权利实现最大化、执行效率最大化”原则,用足、用活、用好执行措施,确保胜诉人权益实际兑现,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继续保持“执行无积案先进法院”的好态势。
11月13日上午,宁陵县人民法院召开离退休老干部学习十九大精神座谈会。宁陵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宏伟出席会议,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骆俊杰主持。
10月24日,当宁陵县人民法院法官向王某宣布,他因拒不履行法院判决,将被追究刑事责任时,当场明确表示“愿意和申请人和解,同意拿钱”。
9月6日,安徽省界首市人大及法院一行10人,在安徽省界首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东升,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芳的带领下,冒雨到宁陵县法院考察家事审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