柘城法院将庭审搬进校园 零距离普法教育获赞
柘城法院将庭审搬进校园 零距离普法教育获赞
映象网商丘讯(记者 尚海东 通讯员 贺德威)11月24日下午,柘城县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到该县第四高级中学开展巡回送法进校园活动。将一起寻衅滋事案的庭审现场搬进校园,公开开庭审理由柘城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尤某某、刘某某寻衅滋事罪一案。该中学全校千余名师生参加了旁听。
2017年6月8日下午高考结束后,被告人尤某某、刘某某等人在本校操场上,无故殴打同校学生,并致一人轻伤,一人轻微伤。法庭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尤某某、刘某某无故随意殴打被害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案件经法庭审理、合议庭评议后,当庭宣判被告人尤某某、刘某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尤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判处刘某某有期徒刑一年。被告人均当庭表示服判,不再上诉。
柘城县法院将庭审送进校园,受到了师生们的高度评价,认为整个庭审始终贯穿了“寓教于审”的理念,这样的方式直观、真实,让学生们“零距离”感受法院庭审,既能帮助学生们更好的掌握法律知识,而且帮助未成年人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遵纪守法和强化自我保护能力,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有积极作用。
今年以来,柘城县法院以开展青少年学生模拟法庭、庭审走进校园、开学第一堂法制教育课等送法进校园活动为契机,把学校课堂作为法制教育的主阵地,与县内22所中小学共建法制教育基地,选派22名资深法官在重点学校兼任法制副校长,长期坚持在青少年学生中开展法制教育工作。截至目前,该院今年已为全县35所中小学校32000余名师生上了法制课,发放法律书籍及法制宣传单25000余份。该院通过到学校开展庭审法制教育与开学第一堂法制教育课等活动,为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促进社会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深受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的欢迎。
12月7日,原告王某某带着自己的亲属到柘城县人民法院为执行干警送来两面写着“秉公执法、两袖清风”“执法为民、高效廉洁”的锦旗,感谢柘城法院执行干警们的辛苦工作,行程近万公里将被执行人抓获,最终履行了法律义务,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1月28日19点,柘城县人民法院组织60余名干警,分二个小组,在柘城县人民法院院长张书勤、执行局局长李朝胜的带队下,对20余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或长期躲藏的被执行人进行围堵。
11月27日下午,柘城县人民法院举行涉农维权案件执行款集中发放暨新闻发布会,并邀请省人大代表、柘城县职业教育中心校长崔晓霞,以及县委政法委、县人大、县政协的部分领导,现场集中为30余名农民工发放305万元涉农案件执行款。
近日,河南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商丘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对柘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作出通报表扬。
11月26日上午,柘城县人民法院院长张书勤、执行局局长李朝胜到12名农民工家中,给农民工吴某某、王某某、刘某某等送来了9.2万元执行款。
11月22日上午,柘城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崔荣秀带领3名法官深入该县汇凯玻璃厂生产车间,现场为一线工人和管理人员开展农民工维权法律宣传,提高广大农民工的权益保护意识。
11月15日下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庭长吕达一行到柘城县人民法院调研指导执行工作。
柘城县人民法院新推出的执行举措“悬赏保险”成功获取被执行人信息,并将其抓获,新闻媒体对此进行采访报道。
11月9日,柘城县人民法院专职审委会委员、少年庭庭长王惠勤带领少年庭法官于鹤凌,驱车到一起盗窃案的未成年当事人李某家中进行回访帮教,并为其赠送了法律书籍。
1月8日下午,领取到案款二十余万元后的刘某喜笑颜开:“当初虽然双方自愿达成调解,但被执行人一直迟迟不肯履行还款义务,何时能将这二十多万元拿到手自己心里还没有底,没想到申请执行后执行法官不到半个月就通知我说案件已经有了眉目,这不,刚刚过去半个月,就通知我来领取案款,执行法官全力执行维护了我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真是好样的。”
11月8日,信阳光山县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李家永带领该院副院长胡光友、政治处主任方应权、执行局局长闻传崇及其他部门负责人一行,到柘城县人民法院考察交流执行工作。
11月2日上午,柘城县人民法院组织法官走进县职业技术学校,为这里的3000余名师生巡讲了一堂精彩的法制教育课,受到了广大师生的热烈欢迎。
11月1日上午,柘城县人民法院积极响应县委政法委号召,在北湖华景广场组织干警积极开展“反间谍法”宣传活动,并提供相关法律咨询服务。
10月25日上午,原告张某某将一面锦旗送到了柘城法院,并亲手交到了审监庭法官王国富、李华的手中,表达对两位法官的感谢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