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商丘讯(记者 尚海东 通讯员 边丽娜)“他欠我的钱不还,每次去要我都得低声下气,现在有你们给我做主撑腰,我心里别提有多舒坦了”。7月2日,申请人田某来到法院,拿到10万元借款,高兴的拉住吕峰法官的手,说出来上面的话。
原来,被执行人郭某因需找申请人田某借款20余万元,并约定了利息。到期后田某多次向郭某催讨欠款无果,郭某不但不还,而且每次都是恐吓田某。田某不得已提起诉讼,经法院判决,郭某应偿还借款及利息,判决生效后,郭某拒不返还。讨债无门的田某无奈之下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在熟悉掌握案情后,执行干警依法对郭某下达了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限其在规定时间内履行法律义务。但郭某不以为然,玩起失踪。6月28日,执行法官接到知情者电话,得知郭某为逃避法院执行,逃往邻县一亲戚家中。执行法官马上带领2名执行干警驾车前往郭某躲藏所在地,锁定了郭某的车子,并找到了他。面对执行法官的突然出现,郭某心生恐惧,但态度强硬:“我就是没钱,爱咋咋地”。
郭某随后被带到法院,通过对其动之以理,喻之以法,讲清利害关系,郭某也认识到这样整天东躲西藏的不是个事,决定和申请人田某达成协议。7月2日一上班,郭某就来到了法院,和申请人田某达成协议。当天郭某还款10万元,下欠借款两个月内还清。此案得以执结。
6月22日,在建党97周年来临之际,宁陵县法院干警来到该院定点扶贫村赵村乡黄庄村,看望慰问老党员和困难党员,并为他们送去了慰问品。
6月21至22日,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家事及非讼程序理论研究专业委员会成立仪式暨“家事诉讼与非讼程序理论与实务”研讨会在南京师范大学召开,宁陵县法院院长王宏伟作为特邀嘉宾,参加了此次会议,并应邀作为评议人对交流论文进行了点评。
“这些曝光的失信被执行人,是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有些被执行人丧失履行能力、无财产可供执行或不具备执行条件,经执行法官穷尽手段后仍不能执行的,导致法院无法执行到位的情形是属于执行不能,两者有本质区别。
5月28日,宁陵县法院的法官走进该县华堡镇育英小学,开展了以“法在身边,送法进校园”为主题的“六一”赠书活动。
5月22日下午,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申请人,为法官送来了锦旗,赞扬他们不辞辛苦,为他执结了赔偿款。
3月20日上午,宁陵法院召开家事法庭成立四周年新闻发布会,省、市等多家主流媒体应邀参会。宁陵法院院长王宏伟出席并对家事法庭相关情况进行介绍。
近年来,宁陵县法院家事纠纷案件不断增多,在每年受理的民事案件中,涉及离婚、赡养、抚养等家事纠纷案件占到35%左右。在此背景下,2014年3月,河南首个家事法庭在宁陵县法院挂牌成立,开启了该院家事审判工作的探索和创新之路。
2月1日开始,宁陵县法院春节期间“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活动拉开序幕,今天执行干警再次进行集中活动
1月23日,河南宁陵县人民法院在该县新区社区组织开展“学习贯彻十九大 文明单位社区行”活动。
1月23日,河南宁陵县法院在该县新区社区组织开展“学习贯彻十九大 文明单位社区行”活动。
12月16日,宁陵县人民法院迎来了第二批“小记者”。他们是宁陵县华堡乡中心学校组织的50余名小记者参观团,来到县法院零距离感受法院文化,面对面与法官进行沟通交流。
12月15日,宁陵县人民法院法官走进该院帮扶村赵村乡黄庄村、张大庄村等地,以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题,与驻村帮扶干部通过互动的形式,共同为村里的党员群众进行普法、宣讲,共话乡村未来发展蓝图,让十九大精神落地生根。
12月6日,宁陵县人民法院宣传组干警到该县赵村乡和石桥镇进行走访宣传。
11月30日上午,宁陵县人民法院民一庭部分法官来到清水河文化广场开展第九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等涉农维权活动。
11月30日,全省法院系统首个“农民工维权工作室”在宁陵县人民法院挂牌成立。农民工特邀代表、宁陵县人民法院院长王宏伟共同为该工作室揭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