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陵法院自诉手段显成效 “老赖”归还执行款
映象网商丘讯(记者 尚海东 通讯员 边丽娜)“王某,你已经涉嫌拒不履行判决罪,现在依法向你送达。”10月24日,当宁陵县人民法院法官向王某宣布,他因拒不履行法院判决,将被追究刑事责任时,王某当场明确表示“愿意和申请人和解,同意拿钱”。
原来,王某因做生意,从申请人沈某处借款180万元,并约定归还日期和利息。到期后,王某归还了部分借款,余款以种种理由推拖不还,沈某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王某未按判决内容履行义务,沈某向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依法多次做王某工作,王某依旧不履行义务。根据法律规定,执行法官对其实施了强制拘留措施。拘留期间,王某仍拒不履行还款义务。
10月13日,沈某以王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向宁陵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被执行人王某的刑事责任。立案后,办案法官了解到两人原来是朋友关系,积极做双方工作,告知王某刑事自诉不同于之前的民事纠纷,败诉后将面临刑事责任。在法官释法明理后,王某当即提出和解,一次性给付了沈某余下欠款本金,并与沈某达成了利息执行和解协议。沈某在拿到执行款后,表示了谅解,并向法院提出了撤回起诉的申请。
12月6日,宁陵县人民法院宣传组干警到该县赵村乡和石桥镇进行走访宣传。
11月30日上午,宁陵县人民法院民一庭部分法官来到清水河文化广场开展第九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等涉农维权活动。
11月30日,全省法院系统首个“农民工维权工作室”在宁陵县人民法院挂牌成立。农民工特邀代表、宁陵县人民法院院长王宏伟共同为该工作室揭牌。
1月30日上午,宁陵县人民法院召开第九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等系列涉农维权活动新闻发布会,通报该院涉农维权专项活动开展情况。
11月21日,宁陵县人民法院家事法庭调解室迎来了一对闹离婚的老夫妻,在法官的调解下,老两口最终重归于好。
近年来,宁陵县人民法院始终将破解执行难作为重中之重,坚持“权利实现最大化、执行效率最大化”原则,用足、用活、用好执行措施,确保胜诉人权益实际兑现,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继续保持“执行无积案先进法院”的好态势。
11月13日上午,宁陵县人民法院召开离退休老干部学习十九大精神座谈会。宁陵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宏伟出席会议,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骆俊杰主持。
9月6日,安徽省界首市人大及法院一行10人,在安徽省界首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东升,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芳的带领下,冒雨到宁陵县法院考察家事审判工作。
8月29日,宁陵县法院执行法官在执行的过程中,成功化解了一起因同居而解除婚姻纠纷的案件,两人和好如初。
8月29日上午,宁陵县法院召开打击拒执犯罪工作新闻发布会。党组书记、院长王宏伟出席发布会,通报了该院打击拒执犯罪工作具体做法和主要成绩,公布了两起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典型案例。
宁陵法院执行行动在7月4日凌晨5:00打响。本次共安排36名执行法官和干警分成3个执法组,对“老赖”开展集中执行行动。
下午3时30分,宣誓活动开始。奏唱国歌后,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宏伟走上宣誓台,面对鲜艳的五星红旗,左手抚按宪法,右手举拳,进行领誓。其他入额法官身着法袍,整齐列队,站在领誓人身后,举起右拳,跟诵誓词。
3月8日上午,宁陵县法院为使女干警渡过一个有意义的节日,在文化广场开展了法制宣传和维权服务活动,现场接受群众法律咨询并现场指导,受到群众欢迎。
映象网商丘讯(记者 曾岩 通讯员 张文洁)近日,在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的全市司法警察调警演练和专业技能培比武比赛中,宁陵县法院司法警察代表王蒙取得了全市第一名的好成绩。
宁陵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采用蹲守策略,在冷静地与被执行人祝某周旋了一个月后,12月4日23点37分,终于将祝某在家中逮个正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