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商丘讯(记者 尚海东 通讯员 边丽娜)8月29日,宁陵县法院执行法官在执行的过程中,成功化解了一起因同居而解除婚姻纠纷的案件,两人和好如初。
1990出生的薛某,在打工期间认识了比自己年长两岁的梁某,后来两人确定了恋爱关系,于2014年同居生活,并按农村风俗举行了结婚仪式,但一直没有办理登记手续。后来两人常因家庭琐事争吵,薛某一气之下到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同居关系。案件转入执行程序。
执行过程中,法官电话向申请人薛某了解情况,并多次给两人做思想工作,耐心教导他们虽然不是法律上的夫妻,但在农村来说,两人已经是夫妻,并且两人在一起已经生活了三年,感情也不错,不要因为一点小事情而解除关系,对双方及其家庭都会产生不好的影响。被执行人说愿意和薛某在一起,但薛某还是不同意和好。
8月29日,是约定去男方家拉嫁妆的日子,执行法官为让两人再有一次谈话和解的机会,特意安排让女方跟着去清点嫁妆。到了原来曾生活了三年的家里,看到家里的布置一切都还是原来的样子,女方竟然落下了眼泪,看到这个细节,执行法官即时耐心开导薛某,这时丈夫也上前拉住妻子薛某的手,表示以后一定会从对方的角度考虑问题,不轻易作出伤害夫妻感情之事。看到两人和好,执行法官露出了笑容。薛某和丈夫向法官致以谢意,小两口又恩恩爱爱的在一起了。
一直以来,宁陵县法院在开展执行工作中,不断更新服务理念,丰富人文执行内容,巧用和解促执行,把和解的过程转化为增进双方当事人理解沟通的有效途径,以和解促和谐,兼顾公正与效率,注重法律效果的同时,更加注重社会效果。
12月6日,宁陵县人民法院宣传组干警到该县赵村乡和石桥镇进行走访宣传。
11月30日上午,宁陵县人民法院民一庭部分法官来到清水河文化广场开展第九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等涉农维权活动。
11月30日,全省法院系统首个“农民工维权工作室”在宁陵县人民法院挂牌成立。农民工特邀代表、宁陵县人民法院院长王宏伟共同为该工作室揭牌。
1月30日上午,宁陵县人民法院召开第九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等系列涉农维权活动新闻发布会,通报该院涉农维权专项活动开展情况。
11月21日,宁陵县人民法院家事法庭调解室迎来了一对闹离婚的老夫妻,在法官的调解下,老两口最终重归于好。
近年来,宁陵县人民法院始终将破解执行难作为重中之重,坚持“权利实现最大化、执行效率最大化”原则,用足、用活、用好执行措施,确保胜诉人权益实际兑现,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继续保持“执行无积案先进法院”的好态势。
11月13日上午,宁陵县人民法院召开离退休老干部学习十九大精神座谈会。宁陵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宏伟出席会议,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骆俊杰主持。
10月24日,当宁陵县人民法院法官向王某宣布,他因拒不履行法院判决,将被追究刑事责任时,当场明确表示“愿意和申请人和解,同意拿钱”。
9月6日,安徽省界首市人大及法院一行10人,在安徽省界首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东升,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芳的带领下,冒雨到宁陵县法院考察家事审判工作。
8月29日上午,宁陵县法院召开打击拒执犯罪工作新闻发布会。党组书记、院长王宏伟出席发布会,通报了该院打击拒执犯罪工作具体做法和主要成绩,公布了两起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典型案例。
宁陵法院执行行动在7月4日凌晨5:00打响。本次共安排36名执行法官和干警分成3个执法组,对“老赖”开展集中执行行动。
下午3时30分,宣誓活动开始。奏唱国歌后,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宏伟走上宣誓台,面对鲜艳的五星红旗,左手抚按宪法,右手举拳,进行领誓。其他入额法官身着法袍,整齐列队,站在领誓人身后,举起右拳,跟诵誓词。
3月8日上午,宁陵县法院为使女干警渡过一个有意义的节日,在文化广场开展了法制宣传和维权服务活动,现场接受群众法律咨询并现场指导,受到群众欢迎。
映象网商丘讯(记者 曾岩 通讯员 张文洁)近日,在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的全市司法警察调警演练和专业技能培比武比赛中,宁陵县法院司法警察代表王蒙取得了全市第一名的好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