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商丘讯(尚海东 田保庆 通讯员 边丽娜)7月16日下午,因偏瘫在医院疗养的申请人赵某从宁陵县法院执行干警手里接过七万元执行款后,连声道谢:“没有你们法官的尽力执行,我这笔钱不知何时能拿到手,你们不但给我执行回来了,还亲自将钱送来,真是太感谢了!
原告李某诉田某民间借贷纠纷案,经法官调解之后,双方达成一致协议:被告田某返还赵某借款七万元及利息。但被告自判决以后就消失不见,原告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多次去被执行人田某家中落实情况,但一直未见到本人,通过多方打听,了解到田某一直经营着一些生意,但由于生意失败,田某去了外地打工,案件一直无法执行。
之后,执行干警又多次来到被执行人家中,对其家人进行耐心劝导,于情于法将各种利害关系向其一一告知,同时,执行干警也了解到田某家庭条件并不富裕。执行干警也把这一情况如实告知申请人赵某,老人心善,念其两人原来一直是朋友关系,表示愿意免去执行款中约定的利息一万余元。经执行干警调解之后,田某的妻子向亲属凑了七万元钱交到了法院执行局。
考虑到赵某因偏瘫行动不便,当收到七万元执行款后,执行干警潘勇、乔龙鑫即刻来到疗养院,把钱交到了赵某手中。赵某激动地一直道谢,案件得以执结。
7月16日,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的被执行人于某,主动将3万元执行款交到法院。在执行法官温情式、人情化执法的感化下,这个案子一年后成功执结。
今年以来,宁陵县法院围绕“重审判、强管理、树品牌、创一流”的工作目标,坚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在司法便民服务上下足功夫,努力为诉讼当事人提供更优质的司法服务。
“他欠我的钱不还,每次去要我都得低声下气,现在有你们给我做主撑腰,我心里别提有多舒坦了”。7月2日,申请人田某来到法院,拿到10万元借款,高兴的拉住吕峰法官的手,说出来上面的话。
6月22日,在建党97周年来临之际,宁陵县法院干警来到该院定点扶贫村赵村乡黄庄村,看望慰问老党员和困难党员,并为他们送去了慰问品。
6月21至22日,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家事及非讼程序理论研究专业委员会成立仪式暨“家事诉讼与非讼程序理论与实务”研讨会在南京师范大学召开,宁陵县法院院长王宏伟作为特邀嘉宾,参加了此次会议,并应邀作为评议人对交流论文进行了点评。
“这些曝光的失信被执行人,是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有些被执行人丧失履行能力、无财产可供执行或不具备执行条件,经执行法官穷尽手段后仍不能执行的,导致法院无法执行到位的情形是属于执行不能,两者有本质区别。
5月28日,宁陵县法院的法官走进该县华堡镇育英小学,开展了以“法在身边,送法进校园”为主题的“六一”赠书活动。
5月22日下午,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申请人,为法官送来了锦旗,赞扬他们不辞辛苦,为他执结了赔偿款。
3月20日上午,宁陵法院召开家事法庭成立四周年新闻发布会,省、市等多家主流媒体应邀参会。宁陵法院院长王宏伟出席并对家事法庭相关情况进行介绍。
近年来,宁陵县法院家事纠纷案件不断增多,在每年受理的民事案件中,涉及离婚、赡养、抚养等家事纠纷案件占到35%左右。在此背景下,2014年3月,河南首个家事法庭在宁陵县法院挂牌成立,开启了该院家事审判工作的探索和创新之路。
2月1日开始,宁陵县法院春节期间“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活动拉开序幕,今天执行干警再次进行集中活动
1月23日,河南宁陵县人民法院在该县新区社区组织开展“学习贯彻十九大 文明单位社区行”活动。
1月23日,河南宁陵县法院在该县新区社区组织开展“学习贯彻十九大 文明单位社区行”活动。
12月16日,宁陵县人民法院迎来了第二批“小记者”。他们是宁陵县华堡乡中心学校组织的50余名小记者参观团,来到县法院零距离感受法院文化,面对面与法官进行沟通交流。
12月15日,宁陵县人民法院法官走进该院帮扶村赵村乡黄庄村、张大庄村等地,以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题,与驻村帮扶干部通过互动的形式,共同为村里的党员群众进行普法、宣讲,共话乡村未来发展蓝图,让十九大精神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