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商丘讯(记者 尚海东 通讯员 边丽娜)“谢谢你们及时帮我把麦子收起来了,为了你们这种美德,我也要积极还款,”这是被执行人刘某看到执行干警帮他家收麦子时说的话。
6月8日下午,执行局吕新杰法官接到申请人电话,得知被执行人刘某在家收麦的信息,他马上安排法警到商丘阳驿乡平洛村去抓捕刘某。
原来申请人一直跟随刘某在外做民工,去年他们在外地干完活坐三轮回家时,遭遇车祸,申请人构成八级伤残。当时事故认定刘某应负同等责任,法院判决刘某应支付申请人51716.27元。但刘某却拒不支付。执行期间,刘某一直在新疆躲避执行没有回过家。这次得知刘某回来的消息,法官马上安排了法警前往。
执行干警赶到平洛村时,天空突然暗了下来,并有雨点落下。村东头刘某正在慌忙收晾晒的麦子,这时天越来越暗了,干警二话没说,赶紧帮助刘某收麦。四五个法警一起帮忙,不一会晾晒的麦子就收起来了。这时雨突然下大了,但麦子已成功收起。被执行人刘某即高兴又惭愧的地低下了头,说出了文中开头的话。并表示愿意到法院和申请人协议还款事项。
为进一步推进执行信息化建设,更高效便利服务申请执行人,宁陵县法院利用微信平台,与网络科技公司合作共同开发了“宁陵法院执行局”微信小程序,并于6月1日投入使用。
6月6日,农行宁陵县支行“党员先锋队”成员顶着烈日骄阳,分为四组,分别到各个乡镇的交通要道、粮食收购点、田间地头等宣传农行优势产品、服务售粮农民。
“多亏潘法官,让俺总算拿到钱了!”申请人林某拿到了最后4万余元执行款后,向执行法官表达了感激。6月5日,一起涉及三方纠纷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案件在宁陵县法院执行法官潘勇的耐心执行下,终于圆满执结。
6月5日上午9时,宁陵县清水河文化广场人头攒动,由中共宁陵县委、县人民政府主办,县环保局承办,各相关局委、县直各单位参加的,宁陵县2018年六五环境日宣传活动在这里举行。宁陵县法院四名法官和二十名环保志愿者参加了广场宣传活动。
6月4日,商丘市宁陵县法院在执行指挥中心召开执行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党组书记、院长王宏伟主持会议,执行局全体干警、刑事、立案、宣传等部门人员参加会议。
5月31日,宁陵县法院审理判决一起滥伐林木罪,石某、王某两被告人分别被判犯滥伐林木罪,并判处罚金3000元。
“百日执行攻坚”活动以来,宁陵县法院紧紧围绕第三方评估考核指标,抓好执结率、执行完毕率、实际执行到位率、终本案件合格率及执行综合管理等关键指标,认真研判当前执行工作形势,对执行工作任务及时作出安排部署。
5月28日,宁陵县法院的法官走进该县华堡镇育英小学,开展了以“法在身边,送法进校园”为主题的“六一”赠书活动。
近日上午,宁陵县金融办联合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等县直单位和县人民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原银行等多家金融机构,在宁陵县政府对面清水河广场举行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活动。
5月23日上午,宁陵县人民法院召开执行工作会议。
今年以来,宁陵县法院不断强化执行宣传,多角度、全方位推进执行公开,宣传执行成果,让更多的人了解执行、理解执行、支持执行,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浓厚氛围。
5月22日下午,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申请人,为法官送来了锦旗,赞扬他们不辞辛苦,为他执结了赔偿款。
“我现在没有钱,再等等吧。”5月18日,被宁陵县法院执行干警带到法院的李某面对执行法官吕新杰的良苦用心,仍然不为所动,拒不偿还借款。
“百日执行攻坚”活动开始以来,河南省宁陵县法院开展了三次集中执行活动,并印制了几千份《敦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义务的公告》,进行张贴和发放做到全县全面覆盖。十几天来,多名被执行人迫于压力主动到法院履行义务。
5月16日,宁陵县法院召开员额法官工作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