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商丘讯(记者 尚海东 通讯员 余萍)“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现在宣布开庭!”5月29日上午,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响,睢阳法院少年庭法官们将巡回法庭搬进了商丘市职业技术学院,为全校师生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
上午9时许,容纳千人的技术学院大礼堂内座无虚席。书记员做好庭前准备工作后,少年庭庭长杨建波敲响法槌,睢阳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郑某某入室抢劫一案公开开庭审理。
被告人郑某某,男,河南省鄢陵县人。1994年至2017年间,该郑曾因犯强奸罪、敲诈勒索罪、盗窃罪先后被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鄢陵县人民法院判处12年、三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公诉机关指控,2016年11月2日下午3时许,郑某某利用其在网友郭某(被害人王某家保姆)处窃取的钥匙,潜入王某家中。次日凌晨三时许,郑某某趁被害人熟睡之机实施盗窃时被发觉,遂拿起被害人王某家中铁质水管相威胁,迫使被害人交出现金2800元及两部苹果手机逃离现场。经鉴定,两部手机共计价值10430元。
在审判长的主持引导下, 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法庭审理依序展开。控辩双方唇枪舌剑,据理力争。最终,被告人郑某某认可了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并表示认罪悔罪,要求从轻处理。师生们全神贯注,全场庄严肃穆,鸦雀无声。
短暂的休庭后,合议庭经过慎重评议,当庭宣判,以被告人郑某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2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真实庭审走进校园,让同学们零距离接触庭审,相比简单灌输枯燥的法律知识更直观、更真实、更鲜活,让他们在感受震撼的同时,带来很强的教育警示作用,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律效果。”职业技术学院刘老师感触颇深。
5月25日下午,新城办事处在“不忘初心强党性 牢记使命当先锋”基层党员思想教育(第三期)大会上启动了“爱心100小微公益行”活动,并向辖区广大党员群众发放了20000余份倡议书。
为贯彻落实2018年河南省重点民生实事项目,作为免费“两癌”(宫颈癌、乳腺癌)筛查定点医疗机构,睢阳区妇幼保健院超前谋划,规范准备,多措并举,确保“两癌”筛查工作扎实推进,确保民生实事落地生根。
5月26日上午,睢阳区新城办事处在文化综合服务中心院内,举行了“新时代讲习所”落成仪式、文化艺术中心成立仪式和商丘市博爱联合会志愿者服务基地揭牌仪式。
5月25日上午,多家媒体就中心城区内河治理工作对睢阳区城管局长王建东进行了专访。
5月24日,商丘市政协副主席陶青松带领部分市政协委员到睢阳区司法局调研指导工作。
驻村工作队入驻李各村后,李学魁立即组织调研,带领工作队员多次走村串户,实地查看该村的村容村貌,了解该村经济发展状况、村民增收渠道、资源优势和发展潜力等,理清该村今后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的方向;深入贫困户家中,与贫困户拉家常,详细了解贫困户的居住环境、家庭收入、实际困难、致贫原因和贫困户需求等;组织召开村两委班子成员会议,了解村“两委”班子现状及存在的问题,通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产业引进、政策扶贫等,下决心改变李各村贫穷落后现状。
睢阳区科技局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的揭牌,是完善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建设多元化保护体系的重要举措,标志着睢阳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迈上了新台阶。
为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工作,规范纳税企业属地管理的意识,新城办事处制定了政府管税、专业治税、部门协税、群众护税的“四位一体”税收征管模式,充分发挥协税、护税作用,有效推动财政收入持续增长。
5月15日,副区长黄文杰到东方办事处东方紫荆花园项目调研,对汛期工地安全工作再布置、再安排。
5月14日,睢阳区区长栗朝举到东方办事处查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选址和建设情况。
5月14日下午,睢阳区胜利小学在会议室召开“党的创新理论宣讲进基层”动员大会。
近日,睢阳区胜利小学迅速行动召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动员会,全体教师参会。
被执行人韩某,商丘市睢阳区宋集镇人。2016年11月,刘女士在韩某朋友张某处打工时,因张某长期拖欠工资前往索要,与张某发生争执,导致刘女士流产,在公安机关处理期间,张某与刘女士达成协议书,张某先行赔偿3万元,余款12万元承诺三个月内归还,取得对方谅解。
今年36岁的潘磊,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法学学士学位,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纪检组副组长。精准扶贫工作开始后,他积极响应上级党委和本院党组号召,不怕艰苦,不计得失,主动要求投身脱贫攻坚工作,担任区法院驻包公庙乡杨李庄村第一书记。
5月4日,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主办的全国性法治宣传网站《中国普法创新网》下发通知,对2017年度中国普法创新网法治宣传报道工作中涌现出的20家先进单位和50名优秀通讯员进行了表彰,商丘市睢阳区司法局被评为“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是河南省唯一一家受此项表彰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