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商丘讯(尚海东 田保庆 通讯员 陈金华) 6月27日,天气闷热,骄阳似火。虞城县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王玉军、办公室主任李运涛带领虞城县人民法院、虞城县国土资源局、虞城县粮食局、虞城县公安局等“虞城县人大常委会执行联动工作机制领导小组”的部分成员单位、人大代表以及村镇干部来到张集镇,对一起竞买人竞买成功后第三人拒不搬迁的土地权属纠纷进行监督执行。
执行现场
虞城县张集粮油有限公司欠杨某借款180万元长期未还,经虞城县法院调解,双方于2016年12月5日达成了还款协议。但调解书生效后,张集粮油有限公司一直没有履行调解协议。2017年2月22日,杨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7年7月11日,虞城县法院依照执行程序对张集粮油有限公司位于张集镇中心街南侧的仓库以及土地分别进行了评估、拍卖。杨某最终以123.73万元的最高竞价竞得了该仓库及所属土地使用权,并同意折抵张集粮油公司欠自己的180万元借款及利息。
在对该土地使用权交付过程中,执行干警发现有一处房屋被第三人陈某占居,尽管多次做工作,但陈某以该房屋是租赁别人的为由拒不搬迁。导致该案长期不能执行,引起杨某对法院执行工作的不满。
今年5月,《虞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健全和完善执行联动工作机制的决定》文件下发后,虞城县法院执行局将该案列入重点案件,引起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虞城县人大常委会执行联动工作机制领导小组”副组长王玉军、李运涛专程就此案听取法院执行情况汇报,并决定启动执行联动机制,研究执行方案与措施,要求与该案相关的虞城县国土资源局、虞城县粮食局、虞城县张集镇政府等联动成员单位到现场参与监督执行。
人大代表在执行笔录上签字
6月27日上午,虞城县法院副院长刘杰、执行局副局长赵海亮带领着执行干警,冒着34摄氏度的高温,在联动成员单位和部分人大代表的监督下,执行法官和国土资源局的工作人员共同对涉案土地进行定点测量,并在执行现场向争议当事人和围观群众释法析理,宣传执行程序和当事人享有的权利义务,案件顺利执结完毕。
虞城县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王玉军在点评今天的活动时深有感触的说:“执行工作确实非常辛苦,今天这起案件争议双方矛盾突出,情绪激烈,但执行法官能够严格按照执行程序公开透明,依法执行、文明执行,并能够较好的稳控现场局面,社会效果非常好。”
5月31日上午,河南省虞城县人民法院邀请2名县人大代表来到大侯乡,对一起返还嫁妆案件见证执行。
5月3日下午,商丘市梁园区法院党组成员、少年庭庭长华兵,一行7名干警前往虞城法院,学习交流执行工作先进经验。
12月7日上午,虞城县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通报涉农维权系列活动开展情况,向26位农民工发放工资款113.5万元,并发布王某某申请执行吴某追索劳动报酬典型案例。
“赵局长,刚才我通过微信又支付了125元的诉讼费和170元的执行费,请您尽快删除对我的失信惩戒。”12月6日上午,看到被执行人吴某从越南发来的微信,河南省虞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赵海亮脸上终于露出了微笑。
4月6日上午,虞城县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3起利用电信网络实施犯罪的典型案例。该院副院长张光明介绍了电信网络犯罪案件有关情况。
8月12日上午,河南省虞城县人民法院院长侯文担任审判长,审理被告人赵某污染环境案,当庭以污染环境罪判处被告人赵某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3万元,被告人赵某自刑罚执行完毕或假释之日起三年内不得从事电镀职业。省市十余家媒体和虞城县大气污染治理办公室、虞城县环保局相关人员近30人旁听了案件审理。庭审结束后,虞城县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该案的审理情况,法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冯尚文主持新闻发布会。
映象网商丘讯(记者 曾岩 通讯员 陈金华)日前,经过竞买人194次竞价,商丘市虞城县人民法院通过淘宝网司法网络拍卖平台以总价款547.6万元成功拍卖位于虞城县城关镇人民路上的4间临街商铺,高出评估价238.6万元,溢价率77.22%,为当事人节约佣金20多万元。
6月27日,郑州市二七区执行攻坚联合行动推进会在二七区法院召开,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雍明轩、区人大副主任朱志刚、法院院长王炅、副县级干部谭清录、辖区五个公安分局局长、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宏伟、区监察委(纪委)副书记陈俊家等区领导出席会议。区纪委(监察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民政、司法、财政、人社、法制、国土资源局、环保等25个区直部门一把手,18个镇、街道党(工)委书记,部分村(社区)书记(主任)参加会议。会议由副县级干部谭清录主持。
6月25日,商丘市宁陵县人民法院召开“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推进会,对宁陵县法院近期执行工作进行自查总结,对下步工作再动员、再部署。此次推进会由党组书记、院长王宏伟主持,执行局全体、刑事、立案、宣传等部门人员参加会议。
6月19日上午,叶县人民法院执行局5名执行干警走上街头,来到人流密集的超市、门店开展正确区分“执行难”与“执行不能”主题宣传,通过强化执行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6月19日下午,西峡法院召开执行工作周例会,安排部署本周执行工作,该院党组书记、院长赵曙君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会议由党组成员、分管执行副院长权波主持,党组成员、执行局长王宏钊和执行局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
6月份以来,商丘梁园区法院在以往执行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夯实责任,优化举措,积极克服解决执行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扎实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开展。
为打赢“决胜执行难”这场硬仗,给人民群众递交满意的答卷,上级法院统一部署了百日执行攻坚战专项执行活动。6月13日,河南省淮滨县人民法院又开展了第三次集中行动,有力回应人民群众对解决执行难问题的热切期盼。
6月13日上午,鲁山县人民法院再次召开全力决战执行难“百日攻”坚工作推进会。
“这些曝光的失信被执行人,是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有些被执行人丧失履行能力、无财产可供执行或不具备执行条件,经执行法官穷尽手段后仍不能执行的,导致法院无法执行到位的情形是属于执行不能,两者有本质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