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尚海东 田保庆 通讯员 蔡向阳 郭玺)结合正在开展的“大走访、大巡访、大宣传”平安建设活动,加强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宣传,更好地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宁陵县检察院未检干警联合其他科室前往乡镇学校针对未成年人开展了防溺水教育、防止校园欺凌的“送法护航”宣传活动。
检察干警向在校学生宣讲了在日常学习、生活中可能遇到的不法侵害情形,发放了《宁陵县人民检察院致全县人民的一封信——让未成年人安全成长 让青春梦想飞翔》的宣传资料,紧紧围绕“暑期防溺水”、防范“校园欺凌”的主题,以学习防溺水“六不准”、如何防止校园欺凌为主线,生动形象地向在校未成年人阐明了珍爱生命、反对欺凌的道理,让未成年人树立起防止溺水、防止犯罪、远离犯罪的意识,及学会自我保护、学会求救自救的方式方法,得到了师生的热烈欢迎。
本次活动有效加强了学生对防溺水和防止校园欺凌的认识,提升学生预防溺水事故和校园欺凌的能力,引导未成年人安全成长,进一步促进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建设。
商丘宁陵县赵村乡桃古集村是县法院定点扶贫村。6月20日上午,商丘宁陵县赵村乡桃古集村党支部开展迎“七一”主题党日活动。驻村第一书记刘自宪带领全体党员重温了入党誓词,总结通报了上半年党支部抓党建促脱贫攻坚,赴焦裕禄纪念园参观学习,先进典型表彰及外出务工人员座谈会等工作,向大家介绍了村室建设发生的可喜变化和支部取得的成绩。
6月20日,商丘市政法委副书记张艳丽一行到宁陵县法院调研并指导工作。
6月20日上午,商丘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张艳丽带领调研组一行到宁陵县调研检察队伍建设工作,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朱长军,县委政法委副书记杨克华、纪检组长冯紫伟、县检察院检察长杨亚东、常务副检察长翟建伟等陪同。
为切实组织开展好“大走访、大巡访、大宣传”活动,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平安建设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积极营造平安建设和谐共享的良好氛围。 6月19日上午,宁陵县人民检察院组织本院办公室、侦监科、民行科、控申科、未检科等部门检察干警,分别在柳河火车站站前广场、石桥镇中心小学、阳驿乡集市、张弓镇广场等地,开展“大走访、大巡访、大宣传”平安建设宣传活动。
今年以来,宁陵县法院以“基本解决执行难”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执行干警的业务培训,着力打造专业化、职业化、高素养的执行队伍,该院采取三项举措全面提高执行干警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确保队伍在执行攻坚中做到规范、高效,冲得上、打得赢。
6月15日,宁陵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宏伟来到定点帮扶村赵村乡黄庄村委,开展“三五”基层工作日走访活动。
6月13日,申请人杨某终于如愿拿到了法院判决的赔偿款,宁陵县法院执行法官的给力执行让杨某的合法权益得以兑现。
6月12日,宁陵县赵村乡张大庄村室里热闹非凡,村民们聚在一起兴高采烈。原来,宁陵县法院干警来到该村,同当地乡党委及村委共同组织了“文明家庭”评选表彰活动,获奖村民正在等待表彰。
“这些曝光的失信被执行人,是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有些被执行人丧失履行能力、无财产可供执行或不具备执行条件,经执行法官穷尽手段后仍不能执行的,导致法院无法执行到位的情形是属于执行不能,两者有本质区别。
6月8日下午,执行局吕新杰法官接到申请人电话,得知被执行人刘某在家收麦的信息,他马上安排法警到商丘阳驿乡平洛村去抓捕刘某。
为进一步推进执行信息化建设,更高效便利服务申请执行人,宁陵县法院利用微信平台,与网络科技公司合作共同开发了“宁陵法院执行局”微信小程序,并于6月1日投入使用。
6月6日,农行宁陵县支行“党员先锋队”成员顶着烈日骄阳,分为四组,分别到各个乡镇的交通要道、粮食收购点、田间地头等宣传农行优势产品、服务售粮农民。
“多亏潘法官,让俺总算拿到钱了!”申请人林某拿到了最后4万余元执行款后,向执行法官表达了感激。6月5日,一起涉及三方纠纷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案件在宁陵县法院执行法官潘勇的耐心执行下,终于圆满执结。
6月5日上午9时,宁陵县清水河文化广场人头攒动,由中共宁陵县委、县人民政府主办,县环保局承办,各相关局委、县直各单位参加的,宁陵县2018年六五环境日宣传活动在这里举行。宁陵县法院四名法官和二十名环保志愿者参加了广场宣传活动。
6月4日,商丘市宁陵县法院在执行指挥中心召开执行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党组书记、院长王宏伟主持会议,执行局全体干警、刑事、立案、宣传等部门人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