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原创 > 正文

睢县法院强力执行 维护权益守年关

2018-01-30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商丘讯(记者 尚海东 通讯员 张菡)“太感谢咱们睢县法院执行局的法官了,我终于可以过个安心年了”。1月29日,当睢县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把78800元执行款递给张某时,他还不时地鞠躬向法官道谢,眼里含着激动的泪花。

2012年5月8日,经张某担保,刘某向孙某借款50000元,约定月息一分二厘,期限三个月。借款到期后,刘某未能偿还债务,于是孙某便多次向张某催要,张某催促刘某偿还借款,但刘某迟迟推脱未能偿还,于是巨大的债务就转移到了担保人张某身上,张某向孙某偿还了借款本金及利息,而承担担保义务的张某家庭并不富裕,因此也遇到了巨大的还款压力。

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张某依法向法院起诉了刘某进行追偿。法院经依法审理查明认为,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缕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的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本案中张某在刘某借款时提供担保,并已承担保证责任,有权向刘某追偿,刘某应将张某代为清偿的款项还给张某。张某主张归还的逾期利息,由于借款时并未约定逾期利息,故应按约定的月率1.2%支付使用借款期间(2012年5月8日至2016年5月8日)的利息28800元。

最后法院判决刘某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张某现金50000元及利息28800元。判决生效后,刘某未能履行法律生效的文书,无奈,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受案后,执行干警立即向被执行人刘某下达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督促其履行义务,并迅速查找其可供执行的财产,但在其银行账户上却没有发现可供执行的存款,执行一度陷入僵局。为了尽力维护胜诉人的合法权益,执行干警没有气馁,一边将刘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一边继续通过其他途径寻找财产线索。1月27日,法院进行执行活动时,再次来到刘某家决定对其进行司法拘留,刘某被带到法院后终于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立即通知家属送来了全部欠款,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上一页 下一页>
文章关键词:睢县法院 责编:李文丽
5034

相关阅读 换一换

今日热点

商丘市政府与京东物流达成战略合作 商丘市政府与京东物流达成战略合作

精品原创

商丘市中心医院举行工间操启动仪式及培训活动 商丘市中心医院举行工间操启动仪式及培训活动

图片新闻

地市直通车

网站简介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12 hnr.cn Corporation,All Rights Reserved

映象网络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