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县执行干警“垄上行” 田间地头找“老赖”
映象网商丘讯(记者 尚海东 通讯员 张菡)11月7日,睢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在接到案件申请人刘某提供被执行人轩某在其家中出现的消息后,火速出警,来到被执行人轩某家门口。
不料,轩某家门紧闭,不见其踪影。执行干警猜测轩某可能在附近田里劳作,便在申请人的带领下来到轩某家的地头,果然不出所料,被执行人轩某与其妻子正在打理秋种的一块农田。
面对如同天降的执行干警,轩某一脸无奈,并当即表示愿意履行义务,但其妻子却强烈阻止轩某履行义务,无奈之下执行干警只能先将轩某据传至法院,将二人暂时隔离开,再分别做工作,轩某妻子见势便拼命推搡执行干警,在执行干警耐心解释劝说无效的情况下,只得将二人强行带上警车,轩某妻子见此情况,立即自动履行4697.85元赔偿款完成执行给付义务。
获悉,刘某与轩某本是同村邻居,2016年年初,刘某之子轩某心拆除旧房建新房时,双方因滴水问题产生矛盾,2016年4月25日中午12时许,轩某以轩某心门前出路是自己的为由,用架子车盘将轩某心的门头堵住,并与轩某心的妻子刘某某发生争吵,刘某赶到现场阻止时,双方在撕扯时申请人刘某被轩某用架子车撞伤,刘某受伤后,进入睢县人民医院治疗,经鉴定,刘某左侧第6、7、8前肋骨折,构成轻伤二级。遂将轩某诉至人民法院,法院于2016年10月25日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轩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对刘某的直接物质损失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累计4697.85元。
判决生效后,轩某被追究了刑事责任,但对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却数次推脱,无奈申请人刘某向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被执行人轩某一家对多次上门的执行干警都是采取躲避策略,多次寻人无果的执行干警并没有放弃对轩某的追查,并嘱咐申请人刘某利用邻居身份多留意轩某一家的行踪,积极向承办案件的执行干警提供信息,该案件最终在申请人与执行干警的共同的努力下顺利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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