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商丘讯(记者 尚海东 通讯员 尚林杰)7月25日,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守护中原”巡讲在商丘市检察院开讲。全市两级检察机关班子成员和侦监、公诉、执监、控申、技术、民行等相关部门干警,市人大、市政法委等28个部门有关同志,部分受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500余人参加了听讲。
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凤翔(右三)参加活动并讲话,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徐爱国(右一)主持巡讲活动
全市两级检察机关班子成员和侦监、公诉、执监、控申、技术、民行等相关部门干警,市人大、市政法委等28个部门有关同志,部分受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500余人参加了听讲
巡讲活动现场
郑州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嘉军以《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的基本理论与司法规则》为题,从公益诉讼的概念特征、提起条件、诉前程序、司法规则、困境建议等17个方面,信阳市检察院民行处副处长梁宏伟以《信阳市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实践与探索》为题,从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机制建设、成立公益诉讼调查指挥中心、推动建立河南省检察机关淮河流域(河南段)生态环境保护战略协作机制3个方面举行讲解。讲解既有理论的深度,又有丰富的实战方案,深入浅出,精彩纷呈,受到大家的普遍好评。
巡讲团成员张嘉军教授授课
巡讲团成员信阳市检察院民行处副处长梁宏伟授课
市检察院检察长王凤翔在讲解结束后进行总结讲话,对今后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提出要求。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是党中央的重大决策,最高检和省检察院都把公益诉讼作为重要工作专题部署,强化措施,深入推进。这次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守护中原”巡讲活动让我们系统了解了公益诉讼的理论知识,获得了丰富而宝贵的实战经验。希望大家结合今天的授课,深刻认识公益诉讼工作的重大意义,结合本地实际,要准确定位,坚持以“公益”为核心;要用好用实诉前程序;要注重办案效果;要增进互信,加强协作,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积极稳妥地开展好公益诉讼工作。
7月24日上午,河南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守护中原”巡讲活动(开封站)在开封市人民检察院举行。
“全省检察队伍整体上是好的,但从近年来出现的问题和存在的隐患看,党风廉政建设形势依然严峻、全面从严治检依然任重道远……”6月8日,省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机关贯彻落实省委《意见》精神集中开展以案促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顾雪飞就当前全省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形势作出深刻分析。
5月8日,为贯彻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全省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会议在开封市召开。
12月13日,从河南省人民检察传来振奋人心的消息,河南省确山县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检委会委员张志杰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反渎部门优秀侦查员、确山县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副局长冯斌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反渎部门侦查能手人才称号。同时,确山县人民检察院荣获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反渎局”称号。
6月20日,在全省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进会上,开封市人民检察院被评为2016年度全省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
6月20日全省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进会召开,信阳检察机关被表彰为2016年度全省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这是继2014年以来信阳检察机关连续第三次获此殊荣。
3月30日,河南省检察机关公诉工作会议在开封市召开,河南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胡保钢,省检察院副巡视员胡广政,开封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新军,开封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中立等出席会议。
“全省公诉部门要紧紧围绕全面建设检察工作强省的既定目标,提振精神,勇挑重担,撸起袖子,狠抓落实, 努力开创全省公诉工作新局面,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近日,平舆县人民检察院法警队喜获“全省检察机关警务部门履职示范单位”荣誉称号。此项省级荣誉来之不易,分量很重,驻马店市检察系统也仅此一家获得。
摘要
摘要
7月24日上午,河南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守护中原”巡讲活动(开封站)在开封市人民检察院举行。
近日,开封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在强调检察机关依法规范监督的同时,明确了六项硬措施。
接到群众反映后,检察院干警第一时间赶往现场进行勘验。检察官认为,在黄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内倾倒废弃物的行为违反了《河南省湿地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
5月29日上午,上蔡县召开全县公益诉讼工作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