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商丘讯(记者 尚海东 通讯员 张菡)“真没想到,我的执行款这么快就执行到位了。”6月5日下午,申请执行人康某接到睢县法院执行局法官打来的电话后,立即赶到法院领取了62800元赔偿款。
据了解,申请执行人康某与被执行人袁某经人介绍确定恋爱关系,不久后双方订立婚约,订婚时康某送给袁某彩礼120000元。2016年农历12月23日双方举行了婚礼仪式,在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情况下开始同居生活,同居一段时间后,双方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解除婚约,但就彩礼返还事宜双方始终没有达成协议。2017年8月18日,康某向睢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袁某返还全部彩礼。睢县法院经审理查明判决袁某返还康某部分彩礼62800元。判决生效后,袁某一直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文书,康某于2018年5月15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袁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申报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对其进行说法释理教育,并表明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应承担曝光、罚款、司法拘留等法律后果,给以后的生活带来诸多不利影响,经过执行法官的努力沟通并迫于执行威慑的压力,被执行人袁某最终履行了全部义务。
据该院执行干警崔莹莹介绍,案件到达执行局后,执行指挥中心很快将案件下分给他们,在与董某和李某联系后
据该院执行干警崔莹莹介绍,案件到达执行局后,执行指挥中心很快将案件下分给他们,在与董某和李某联系后,分别对其进行思想疏导和劝解,在执行干警的努力下,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
孙某和曹某解除婚约后,经通许县法院审理判决后,曹某返还孙某彩礼60000元,曹某不服判决,“彩礼”款迟迟不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