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商丘讯(记者 尚海东 通讯员 杨委峰 陈金华)“赵局长,刚才我通过微信又支付了125元的诉讼费和170元的执行费,请您尽快删除对我的失信惩戒。”12月6日上午,看到被执行人吴某从越南发来的微信,河南省虞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赵海亮脸上终于露出了微笑。
2016年12月17日,吴某雇佣王某某在自己承包的高架桥工地上从事挖掘机施工作业。由于资金紧张,吴某仅向王某某支付3000元工资,还欠1.8万元工资款,吴某为王某某出具一份欠条。后经王某某多次催要,吴某一直未支付。2017年8月10日,王某某向虞城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吴某支付下欠工资1.8万元。2017年9月22日,虞城法院判决支持王某某的诉讼请求。
判决书生效后,吴某没有履行判决义务。2017年11月6日,王某某向虞城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后,承办法官多次与吴某电话联系,吴某的手机或处于无法接通状态,或告知法官自己在国外做生意,因对判决有意见,拒不履行判决义务。在此情况下,执行法官及时将吴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通过大数据查询,将其余额不足的银行账户予以冻结,并对其失信行为实施信用惩戒。
2017年11月30日,吴某收到了自己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手机短信。由于害怕自己在国外的信誉受到影响,吴某主动给承办法官联系,请求删除失信措施,并与法官添加了微信好友。吴某按照法官的要求,在越南将执行款汇到了自己的银行账户上。
12月1日,吴某从国外汇来的1.8万元被承办法官予以划拨。12月6日,吴某又通过微信支付了本案的诉讼费和执行费。
2015年,李某的父亲无证并且酒后驾驶李某名下的摩托车并将年仅11岁的王某某撞伤,造成王某某十级伤残。
日前,在郑州居住的小宇(化名)给卫辉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打来电话,要缴3万元罚金,并请求把自己从失信黑名单上撤掉。
执行案件执行难,首先就是找人难,再者就是要求被申请人履行义务难。本案的被执行人戚某就是找人难,要求其履行义务更难。舞钢市人民法院执行人员通过多方努力找到被执行人戚某,在决定对其采取拘留措施时,戚某主动履行了还款义务。
被执行人马某是村里有头有脸的人物,却因拒不给付2000余元欠款被新乡市新乡县人民法院将其列为恶意被执行人,2017年11月17日,马某因拒执被执行干警送进拘留所,可谓是颜面尽失。
被告杨某是一家饭店的老板,在2013年4月4日租赁原告屈某轿车一辆,约定租金220元,因被告杨某与第三人吕某有纠纷,现租赁车辆被第三人吕某占有。
2017年10月18日下午四点多,新乡延津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金阳接到某乡派出所打来的电话,称“你们要找的鲁某现在就在我们派出所,你们赶紧派人过来吧。”挂了电话金阳立刻叫上同事驱车前往。
11月21日23时许,浚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接到申请执行人王某的举报电话,立即启动执行快速反应机制,执行干警迅速集结并赶赴现场,将失信被执行人的一辆汽车成功扣押,赢得了执行工作主动权。
11月21日19时,淇县人民法院冬季执行攻坚”行动悄然开展,20余名执行干警参与此次行动。
11月22日,被执行人李某一大早带着执行款来到上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找到执行干警履行义务,并请求法院将对其采取的执行措施解除。
2016年4月17日,被执行人赵某在巩义市夹津口镇某石料有限公司内将申请人杨某打伤,后杨某到巩义市阳光医院住院治疗,经诊断杨某的伤情为:头外伤综合症、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右耳鼓膜穿孔。
11月22日,被执行人李某一大早带着执行款来到上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找到执行干警履行义务,并请求法院将对其采取的执行措施解除。
11月17日上午,郏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在执行一起债务纠纷案件时,通过耐心细致的教育工作,说服被执行人履行义务,使此案件得以圆满解决。当申请人王某拿到执行案款时,一再对执行法官表示感谢。
11月16日晚,在栾川县一大型超市门前,一组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正在一辆广告宣传车的电子屏上滚动播出,引来不少民众驻足观看和议论。
2017年8月8日,原告梁某某与被告孟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经法院调解被告自愿于2017年10月24日之前支付原告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