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辆公共自行车是我花钱买的,让我走可以,你们得给我200块钱!”昨日凌晨,发生在市公安局建设分局内的一幕让交警哭笑不得。 据了解,5月9日凌晨4点多,商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建设中队执勤交警付玉、申力源在凯旋路与建设路大气污染防治卡点执勤时,发现一名男子推着一辆自行车,后面还拖着一辆公共自行车,走路歪歪扭扭,他的异常举动引起交警的注意。
付玉上前询问时,发现他满身酒气。面对交警“要把公共自行车拖到哪里去”的问题,他的回答让人哭笑不得。他说:“这辆自行车是我花200块钱买的,要弄回家去。” 面对交警的劝阻,该男子不但不听,还大声喊叫,并让交警拿出200元钱,自己才能把公共自行车放下。屡劝不听后,交警用酒精测试棒对该男子当场进行酒精测试,测酒棒显示结果为100mg/100mL,属于醉酒状态。将醉酒男子稳定后,交警拨打了110。建设公安分局办案民警将该男子与公共自行车一起带走处理。
目前,该公共自行车在建设中队保存完好,醉酒男子已被建设分局办案民警教育劝离。交警提醒市民,公共自行车是政府为老百姓提供的福利,也是非卖品,为了出行方便,请大家爱护它。
晚报记者 戚丹青
8月27日18时05分,汝南县消防大队119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称护城河南段河道有一醉酒男子落水。汝南大队迅速出动两辆车12名消防官兵,在大队长朱东峰的带领下迅速赶赴事故现场进行救援。
8月11日,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判决刘某、酒吧、管理单位各承担10%的责任,分别赔偿61762元。
8月10日,舞钢市公安局朱兰派出所“一村一警”民警路遇醉酒男子并帮其回家的事,受到了男子家人和辖区群众的广泛赞誉。
7月23日的凌晨,上海市场附近,一名骑着电动车的醉酒男子摔倒在路边,电动车压身,也没有挡住他昏昏的醉睡。幸运的是,夏天的午夜,路上有行人发现了被压在电动车下的他,于是拨打了110报警电话。
6月8日,通许县交警大队事故科民警及时救助一名醉酒男子,受到辖区群众的认可和好评。
昨日,小记在网上看到一件事儿:一个醉酒的汝阳男子经过刚收割的麦田时扔了个烟头,不料烧着了秸秆…… “幸亏地里的小麦已收割完。民警调查得知,失火前,有人在麦田附近看到一个男子骑着电动车慌里慌张地向西跑。
因夫妻感情不和,赵某在醉酒后多次打电话报警,称其将妻子和孩子杀了。警方经调查得知,报警人为赵某,居住在川汇区现代城小区。赵某妻子证实,二人感情不和,现已分居。
民警扮演“开锁匠”,帮醉酒男子试双手十指打开“指纹锁”手机,通知其亲属助其安全回家。
3月23日下午,一男子醉酒后竟跑到高速公路上拦车乞讨。当日16时许,市交警支队商周高速大队民警沈晓歌、王武、许汝超巡逻至商周高速157公里处时,发现前方车辆纷纷紧急停车,便立即上前查看。
8月17日0时54分,开封市鼓楼消防大队接到报警称:汴京公园十字路口有一男子骑摩托车不慎撞入路边绿化带丛中
狗咬人不是新闻,那么,人咬人呢?旁观群众指责男子“怎么可以咬人呢?”咬人男子却说:“狗急了还咬人呢,我咬人咋了?”。8月8日,洛阳一醉酒男子坐出租车拒付车费并咬伤司机被洛阳市公安局南昌路派出所依法拘留、罚款。
8月8日13时,西平县法院执行局干警张富山、郑杰和司机赵二亮在下乡执行案件回院的路途中,及时救助一名因醉酒受伤而血流不止的男子,并及时报警,主动联系120对其进行救治。受到伤者家属和过路群众赞誉。
2016年4月9日凌晨1时许,河南省舞钢市杨庄派出所副所长杨志刚突然接到辖区陡沟村村民报警称有人欲持刀砍人。简单问明情况后,杨志刚副所长一边向所长汇报,一边携带单警装备率协警赶往现场。警灯闪烁,警车如飞。夜幕里,民警火速向现场赶赴。
映象网商丘讯(记者 曾岩 通讯员 王红艳)近日,网友发起用手机拍摄公共场所不文明现象有了结果:随地大小便“荣获”第二名的“好成绩”。这样的不文明行为不仅影响了和谐社会的发展,在公路上还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前不久我家门口设置了‘小绿’站点,我出门办事就首选‘小绿’出行,可方便了!”10月30日,家住市区许州路的刘军先生骑着公共自行车到市民之家办事,他认为,公共自行车不仅能有效缓解交通压力,还能减少碳的排放,让许昌的城市环境更加宜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