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大象新闻记者 尚海东 通讯员 刘军)5月24日,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迎来了两位远道而来的藏族同胞——来自西藏自治区日喀则法院的两名执行干警,并协助他们办理一起执行案件。
2020年6月 ,商丘市睢阳区勒马乡袁楼村村民李某与西藏日喀则市某出租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并从该出租公司租赁一批钢管扣件等建筑材料用于工程项目。期间,共计丢失钢管185米、顶丝68根、扣件螺丝800套。
工程结束后,李某仅支付出租押金4万元。为追要剩余租赁费和损失费,该出租公司诉至日喀则法院。该案经调解,李某承诺向该出租公司支付租赁费及损失费共计10000元。李某支付4000元后,便杳无音信。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并未发现被执行人李某财产线索,又联系不到李某本人。无奈之下,他们才从西藏远道而来调查李某具体情况。考虑到人生地不熟等因素,日喀则法院向睢阳区法院申请协助异地执行。
睢阳区法院收到协助请求后高度重视,并立即安排车辆和精干办案人员予以配合。随后,执行局副局长耿伟亚一行迅速行动,协助他们联系对接当地村委会,并第一时间陪同前往袁楼村村委会调查李某的财产情况和行踪线索。
赶到袁楼村委会时已是中午12时20分,在村支书等人的有力配合下,调查工作圆满完成,为日喀则法院下一步执行奠定良好基础,得到兄弟法院的一致好评。两位西藏干警临行前对睢阳区法院执行局的热情接待和倾力相助再三表示真诚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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