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大象新闻记者 尚海东 通讯员 陈涛 张波)“你们把这条街道打扫得干净又整洁,看着真舒坦。”3月4日,虞城县城关镇北街社区居民李秀华看着县环保局机关党员干部在开展“守社会秩序”文明实践活动时忙碌的身影说。
在新建路,党员志愿者们认真清扫垃圾,清除路边小广告,教育引导广大群众遵守文明礼仪规范,劝阻市民在公共场所禁烟控烟。在胜利路与新建路交叉口,志愿者们手持交通引导旗,走上街头主动协助交管部门指挥交通,劝阻闯红灯、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文明县城需要我们每位群众的共同参与,只有我们每个人都注意自己的言行,身体力行地去践行文明准则,做文明县城的传播者和践行者,我们的环境才能更加美好。”虞城县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奎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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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规定,按照市文明办3月1日至3月5日在全市同步开展2022年“河南省新时代文明实践推动周”活动安排,3月4日,尉氏县蔡庄镇开展“守社会秩序”文明实践主题日活动。
3月2日,驻马店市第四小学组织全校学生开展了“做红色传人”文明实践主题日之唱红歌比赛活动。
3月2日,汝南县留盆镇组织全体镇村干部在四楼会议室开展“做红色传人”文明实践活动。
3月1日,汝南县留盆镇开展“学文明条例”文明实践主题日活动。
3月2日,平舆县组织开展2022年“做红色传人”文明实践主题日活动。
为进一步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和雷锋精神,传播志愿服务理念,展现省文明单位的良好形象,3月5日,濮阳县人民检察院深入郎中乡马白邱村开展“学雷锋我行动”文明实践主题日活动。
3月1日,西平县公安局在四楼会议室开展了“做红色传人”文明实践主题日活动。局党委班子成员、局直各单位负责人及民辅警代表在主会场参加活动,各派出所所长及除值班执勤外的民辅警在分会场同步参加。
3月2日,华北水利水电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师生一行到罗山县高店乡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开展“做红色传人”文明实践主题日活动。罗山县委常委、高店乡党委书记司坤,高店乡机关干部职工及青年志愿者参会此次活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指示要求,按照太康县文明办统一安排部署,3月3日,太康农商银行在县人民广场开展“倡节俭风尚”文明实践主题日活动。
3月1日,鲁山县人民法院组织干警在机关外开展“学文明条例”文明实践主题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