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 尚海东 见习记者 申连伟 通讯员 边丽娜)10月15日上午,宁陵县法院组织召开2021年第23次审判委员会会议,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宏伟主持,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亚东应邀列席,就牛某某受贿案、张某等人诈骗案发表意见。
承办法官汇报了案件审理的基本情况和合议庭意见,并就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定罪量刑等方面进行了说明。杨亚东充分肯定了法检两家在办理两案上所作出的努力,并就案件事实认定及定罪量刑发表了检察意见。各审委会委员也充分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和看法,结合检察院量刑意见进行了认真讨论,最终,审委会形成决议。
王宏伟指出,近年来,县法院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在涉及到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讨论时,都会邀请检察官列席审委会,通过主动接受监督,促进形成法、检两家良性互动的工作机制。法院认真听取和吸收检察机关关于相关案件的意见建议,既能切实有效地提高办案质量,又能有效防止审判权滥用,促进了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的提升,共同维护了宪法法律权威。法院会长期坚持这项制度,确保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共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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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8日,鄢陵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乔某某等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一案。
魏都区人民检察院与魏都区教体局联合,于秋季开学之际在全区32所中小学,通过“班班通”组织统一观看“让检察之光温暖每一个孩子”,开展秋季法治进校园“开学第一课”活动。
欠款不还还嚣张的失信被执行人刘某,4月22日被宁陵县人民法院依法拘传。在被关进羁押室的他看到法院动真格了,一秒钟变“怂”,不但同意还钱,还主动向执行法官低头认错。
4月2日,全省法院金融审判工作座谈会在宁陵县法院召开,河南省法院民五庭庭长王波一行及商丘中院、开封中院、周口中院、许昌中院、漯河中院、驻马店中院主管金融审判工作的院领导、部分负责金融审判的员额法官参加会议。
11月22日上午,邓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首次列席邓州市人民法院审委会会议。
10月31日,许昌市首个检察院驻法院执行局执行监督检察室在襄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正式挂牌成立。
“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们……”随着五星红旗在庄严嘹亮的《义勇军进行曲》中冉冉升起,宁陵县人民法院全体干警随着音乐唱国歌、向国旗行注目礼。10月8日,是国庆长假之后的首个工作日,宁陵县法院举行庄重的升旗仪式,庆祝祖国生日,全体干警参加了这次升旗活动。
9月27日,宁陵县法院组织召开了2018年第16次审委会,院长王宏伟主持了会议,宁陵县检察院检察长杨亚东及部分刑事案件承办人应邀列席本次会议,共同与9名审委会委员讨论了部分疑难案件,这是宁陵县检察院检察长首次列席该院审判委员会会议。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助推“健康中国”战略,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新需求,进一步推进和深化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确保广大群众食品安全。在“双节”来临之际,宁陵县检察院联合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保护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对本县的大型超市、食品加工厂、学校食堂、饭店等开展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
8月27日,宁陵县委常委、副县长杨建文,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宏伟一行6人,到宁波市中级法院对接“移动微法院”平台建设工作。 近日,宁波中院"移动微法院"系统率先在全国上线运行,社会效果良好。在最高人民法院的安排和推动下,宁波市中院把帮助宁陵县法院建设“移动微法院”平台建设作为司法扶贫的一项重要举措,主动邀请宁陵县法院到宁波进行项目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