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商丘讯(记者 尚海东 通讯员 褚莉莉)本想通过养鸡发家致富,起初生意蒸蒸日上越发红火,不料一场鸡瘟导致生意彻底宣告失败,于是被执行人开始了东躲西藏的“游击”生活,以此来躲避支付供应商鸡饲料和药品费用,不仅失了生意,更失了诚信。
近日,河南省睢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接待了一位拿着黑色手提包的老人,包里装着现金,说是给其儿子王某交的执行款,希望交了执行款后,被拘留的儿子能尽快出来过上正常人的生活。与此同时,申请人隋某收到了执行款。隋某手抚执行款乐的合不拢嘴,连连向承办法官王建民致谢:“太不容易了!多亏了王法官,谢谢您!”至此,一起原本很难执行到位的棘手案件在王法官多措并举不懈努力下圆满执结。
2017年7月9日,满怀致富梦想的王某开始了养鸡事业,准备大干一场,隋某为王某供应鸡饲料和药品。一切都按部就班地进行着,然而忽如其来的一场鸡瘟粉碎了王某的致富梦。王某以生意失败为借口拒绝支付饲料和药品费用。隋某为维护其合法权益,诉至睢县法院。睢县法院审理后于2017年8月18日判决王某清偿隋某货款21.1万元。后王某无视生效的判决,拒不偿还。隋某无奈,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及时向被执行人王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敦促王某履行法律义务。面对生效的法律文书,王某视为白纸,丝毫没有还款的意思。王某逢人便诉苦水:“我的鸡,那么多鸡都死了,谁来赔我呀,我现在真的是‘鸡飞蛋打’了,没挣到钱不说,居然还让我还饲料和药品费,简直是笑话!”王法官见状,一面耐心开导王某,劝其不要灰心,以后的路还很长,要尽快振作起来;一面用朴实的语言向王某明理释法,劝其尽快履行法律义务,否则将会受到法律严厉地制裁。面对王法官的劝解,王某嗤之以鼻,置若罔闻。
法院依法将王某纳入失信“黑名单”并限制高消费后,进一步采取措施。法院通过网络查询系统,发现王某名下并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僵局,逢山开路,遇水架桥,王法官并没有泄气,想尽一切办法促进案件进展。
正所谓“山重水复疑无路,柳岸花明又一村。”功夫不负有心人,王法官通过周密部署工作,并多次走访曹某的街坊邻居、朋友、客户,终于得到一条重要信息。原来,王某养鸡时会将成年鸡售给开封某收鸡公司,开封收鸡公司定期支付王某货款。王法官得到这个信息后,如获至宝,为防夜长梦多,迅速驱车赶往开封某收鸡公司。王法官向收鸡公司工作人员表明来意后,收鸡公司工作人员查询发现确实有17万货款待支付给王某。王法官多次与收鸡公司协商,对方终于同意睢县法院将这笔货款冻结并划拨到法院执行款专户上。
21.1万元执行款,已到位17万,还剩余4.1万元,王某却玩起了失踪。王法官不肯松口气,时不时通过网络查控查询下王某的银行账户资金往来动态,看看有没有可供执行的资金。为尽快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法院把王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有关资料移送睢县公安机关侦查。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11月23日,东躲西藏的王某落网。在拘留所里,王某向王法官承认了错误,表示愿意痛改前非,重新做人,还特意委托家人代自己履行下余执行款。于是,11月26日,王某的父亲受王某之托来到了法院,替其儿子履行了下余执行款4.1万元。此买卖合同纠纷案得以圆满执结。
6月2日上午,偃师市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合同纠纷案件中,通过网络司法拍卖快速处置被执行人的财产,及时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6月3日上午,被执行公司按照协议如数将第一批执行款交付至偃师市人民法院,一起涉企案件在达成执行和解后顺利履行,既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权益,同时也为被执行企业的复工复产提供了保障,实现了“双赢”。
近日,偃师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在法官多次倾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终达成和解协议,并当场支付赔偿款。
10月13日,记者实地走访了和昌地产的林与城楼盘,来到现场后发现小区门口聚集了很多业主,他们身穿“和昌虚假宣传、失德企业、无良奸商”等维权标语的衣服。业主代表称,维权主要原因是开发商虚假宣传和房屋质量存在很多问题。
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9周年,按照“两个坚持”专题教育要求和部署,6月13日,新乡牧野区人民法院召开“两个坚持”专题教育党员大会。
为深入开展“争创先进党支部、争当优秀共产党员”的“双争”活动,襄城县人民法院在立案、信访、道交等窗口部门设立“共产党员先锋岗”。
6月10日,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阎鑫当庭促成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的调解,当事人双方均心服口服。
6月11日下午,邓州市法院召开重点工作推进会议。该院党组成员、中层以上干部和员额法官参加会议。副院长刘国磊主持会议。
近日,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运用执行事项委托系统,在兄弟法院的协助下,迅速将55.3万元标的款扣划至法院执行款专户,案件成功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