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商丘讯(尚海东 田保庆 通讯员 王建华 张艳慧)11月16日,以凌晨突击抓捕“失信被执行人”为契机,公关机关驻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打击拒执警务大队”执行干警果断出击,奔赴新郑、兰考两地,将两名躲避4年之久的失信被执行人翟某军、赵某杰押解回商丘。
被执行人翟某军原是河南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原法定代表人,2014年4月担保他人向申请执行人杨某英借款1000万元。后被起诉,成为被告。判决生效后,翟某军始终躲避执行,被梁园区法院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18年11月16日,新郑公安在例行检查中将其抓获,梁园区法院打击拒执干警得知消息后,迅速出动前往新郑将其押解回商丘。
被执行人赵某杰系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的(乙方),2014年9月收取原告(甲方))盛某军定金1万元,约定30日内为原告制作电池壳磨具一套,并签订协议,协议载明:若乙方超过交付期30天,甲方有权拒收该磨具,乙方应双倍返还甲方定金,并赔偿损失。后因乙方违约被原告诉至法院。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梁园区法院穷尽措施后,并未发现被执行人赵某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其人也不见了踪影。2018年11月16日,执行干警得知赵某杰在兰考铁路的行踪线索后,果断奔赴兰考,成功将其抓获并顺利带回商丘。
目前2被执行人已被法院司法拘留。当日凌晨,梁园区法院出动干警70余名,警车13辆,开展了一成声势浩大的凌晨抓捕活动,3个小时内抓捕被执行人10名,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梁园区法院强化案件执行,完善执行措施,让失信被执行人无处可藏,无路可走,为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法官,希望你们尽快出警,我知道连某的下落了,现在他正新安县某饭店吃饭,你们快去!”1月2日晚上8时许,接到当事人的电话后,孟津法院执行干警立即出发赶到新安县,连夜将连某带回。
由于执行工作的特殊性,执行干警经常外出办案,办理查封、扣押、司法拘留等机动性较强的工作,客观上可能给当事人造成了执行法官难见、事难办的印象,既耽误了当事人的时间,也不利于执行法官及时与当事人沟通,还容易滋生信访矛盾,影响案件执行效率。
今年突如其来的疫情给全国的企业带来了极大的冲击和影响。5月22日,偃师市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通过耐心、细致的做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终促双方再次达成履行协议,为某娱乐场所的复营提供了有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近年来,商丘师范学院坚持以党建引领脱贫攻坚,不仅着力发挥好自身科技、教育、人才等优势,而且也高度重视发挥好学校党建、宣传、统战优势,把党建工作融入脱贫攻坚的全过程、全方位,坚持“精准”方略,弘扬“工匠”精神,下足“绣花”功夫,努力以基层党建的高质量推动脱贫攻坚工作的高质量,实现了党建与脱贫攻坚工作双推进、双加强、双提升的生动局面。
2014年7月,被执行人张某通过某贷款担保中心为其提供担保,在某银行贷款40000元,期限为一年。到期后张某仅将贷款本金予以偿还,然利息逾期未付。
12月9日,偃师市人民法院依法执结一起排除妨碍纠纷案。
11月17日晚上9点,被执行人张某因拒不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偃师市人民法院依法对其采取拘留十五日的惩戒措施。11月19日,在张某经历了二天的“牢狱之苦”后幡然醒悟,主动联系家人履行了义务。
12月10日上午,申请人薛某来到偃师市人民法院,将一面“公正执法,热情服务”的锦旗送到了该院执行局第一实施团队长陈晓军手中,感谢他们尽心尽责为其将执行款执行到位。
“每一次献血,都能感受到生命的厚重。”钱坤腼腆地笑着说,“尤其是在这个特殊时刻,能帮到未曾谋面的陌生人,献血就变得更加义无反顾了。”
近日,“冬季执行风暴”专项活动正如火如荼地开展,偃师市人民法院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扣押了被执行人名下的机器设备,并妥善保管至安全地点,为案件的下一步工作开展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