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商丘讯(尚海东 田保庆 通讯员 李方弟)10月24日,睢县法院办公楼前锣鼓喧天,刘老太在丈夫的陪同下,将一面鲜艳的锦旗交到睢县法院刑事庭庭长阮传超手中。“多谢阮法官秉公执法,帮俺们老两口讨回了被抢的养老钱,我心里别提多高兴了,今天我一定要把这面锦旗送给睢县法院”。
2015年8月25日上午10点多钟,家住睢县城关镇的刘老太,在睢县中心大街邮政储蓄银行取好钱,将13000元现金装进手提包后,便骑上自行车回家。大街上人来人往,车水马龙,对于刘老太来说,这是再平常不过的一天,但是她怎么也没想到,一双藏在人群中的眼睛早就盯上了她装满现金的手提包。
到了家门口,刘老太停好自行车,把手提包挎在肩上,掏出钥匙开门,一个三十多岁的男子由远及近走来,刘老太并没有在意,这时,该男子越走越近,到了刘老太身旁突然将她推倒,扯下手提包,刘老太吓懵了,万万没想到光天化日之下会有人明目张胆抢钱。
接到报警后,睢县公安局开始立案侦查此案。两个月后,2015年11月21日,睢县公安局接到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口公安分局的电话,这起抢劫案的犯罪嫌疑人王某已经投案自首。
王某,男,33岁,早在2011年4月20日就因盗窃罪被旅顺口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2014年1月27日刑满释放后,王某一直没找到正当工作,一直游手好闲。
2015年8月25日,王某来到睢县县城,他在银行、储蓄所附近走走停停,观察进进出出取钱的人,盘算着对谁下手。上午10多点钟,刘老太到睢县中心大街邮政储蓄银行取钱,王某见刘老太年纪大,又孤身一人,便将她定为抢劫对象。
抢劫成功后,王某拿着钱四处吃喝玩乐,很快将钱挥霍一空,回到家中,王某的母亲察觉出不对劲,在逼问下,王某向母亲坦白了在河南抢劫的事实。母亲声泪俱下:“你怎么这么不争气啊!你刚刑满释放才一年,就又犯罪,你还想再回监狱吗?你就这样过一辈子吗?”在母亲的苦劝下,王某终于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主动来到旅顺口公安分局自首。
2015年11月27日,睢县公安局赴大连市看守所将王某提走。2016年1月4日,睢县人民检察院对王某抢劫一案向睢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睢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使用暴力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抢劫罪,王某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之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王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最终,判决被告人王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3000元。
虽然王某已经开始服刑,但他早就将抢劫来的财物挥霍一空,没有将抢来的13000元还给刘老太。2018年9月,本来对追回钱款已经灰心刘老太夫妇忽然接到睢县法院刑事庭庭长阮传超的电话,通知二老领取被告人王某赔付的钱款。原来,王某在服刑期间真心悔改,希望重新做人,便联系到睢县法院,主审此案的阮传超法官立刻趁热打铁,对王某进行释法教育,王某便在阮法官的劝说下联系家人,表示愿意还给刘老太13000元,以此来争取减刑。
拿到赔偿款的刘老太高兴地合不拢嘴,老两口一合计,决定一定要给睢县法院送一面锦旗,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本来都想自认倒霉,权当钱丢了算了,没想到让咱法院给追回来了,实在太感谢阮法官,太感谢睢县法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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