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商丘讯(尚海东 田保庆 通讯员 边丽娜) 10月16日,河南省宁陵县人民法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媒体记者等一行,来到该县阳驿乡郭屯村,成功和解一起因相邻建房引起的侵权纠纷案。
原告郭某与被告郭某某家南北为邻本也是近亲。可两家为了相邻地基一事一直闹矛盾,问题是越积越多,仇怨是越积越深。几年下来,原来近亲的两家几乎成了仇人。因两家旧房都需改建,为了方便双方建房施工,2015年8月3日,原、被告经过村委及司法所共同调解达成协议,该协议书明确规定双方建房时以原边界为准。后被告改建房屋完毕。2017年正月,原告改建房屋,被告却以原告建房没得到有关部门批准且两家边界不清为由,阻止原告建房,经多方协调未果,原告向县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在原宅基上翻建房屋,被告不得阻止。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张光辉先后多次到现场进行勘验,他以多年的经验判定,这起案情看起来似乎简单而明确的案件,隐藏双方复杂的情感纠葛。该案能否顺利解决,又以何种方式执结,不仅关乎着两个家庭矛盾的化解,也关乎着老百姓对法院寄予的期望和信任。
经过多方思虑后,张光辉法官确定于10月16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乡村干部到场一起来到纠纷现场,助力纠纷化解。法官与参与和解人员引用“六尺巷”故事,又结合当地民风民俗进行明理释法,并让现场群众都明白争一争,行不通;让一让,六尺巷的意义。果然,被告在村民的面前低下了头,最终同意法官为两家确定了边界。
当边界被确定好的那一刻,两家终于从多年的纠葛中解脱了出来,都在协议书上签了字,此案和解结案。
5月28日,偃师市人民法院仅用18天时间执结一起合同纠纷案。被执行人洛阳某公司收到执行通知书后,因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限制高消费,主动联系偃师法院履行了300余万元的执行款。
6月2日上午,偃师市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合同纠纷案件中,通过网络司法拍卖快速处置被执行人的财产,及时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6月3日上午,被执行公司按照协议如数将第一批执行款交付至偃师市人民法院,一起涉企案件在达成执行和解后顺利履行,既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权益,同时也为被执行企业的复工复产提供了保障,实现了“双赢”。
近日,偃师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在法官多次倾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终达成和解协议,并当场支付赔偿款。
为让留守儿童感受来至社会的关爱,5月29日上午,孟津县法院法官志愿者们来到城关镇狮子院村小学开展关爱留守儿童慰问活动。
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9周年,按照“两个坚持”专题教育要求和部署,6月13日,新乡牧野区人民法院召开“两个坚持”专题教育党员大会。
为深入开展“争创先进党支部、争当优秀共产党员”的“双争”活动,襄城县人民法院在立案、信访、道交等窗口部门设立“共产党员先锋岗”。
6月10日,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阎鑫当庭促成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的调解,当事人双方均心服口服。
6月11日下午,邓州市法院召开重点工作推进会议。该院党组成员、中层以上干部和员额法官参加会议。副院长刘国磊主持会议。
近日,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运用执行事项委托系统,在兄弟法院的协助下,迅速将55.3万元标的款扣划至法院执行款专户,案件成功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