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商丘讯(尚海东 田保庆 通讯员 王建华 张艳慧)9月28日凌晨零时许,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里依然灯火通明,躲避一年之久的失信被执行人田某刚下火车便被执行干警抓获,在法律的威慑下,当场将拖欠的9400元支付给申请人李某华,此案顺利执结。
2014年1月至2015年12月期间,原告李某华给被告田某打工,约定月薪5000元,经原告多次催要后,被告仍欠原告9400元劳动报酬,原告于2017年2月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经法院调解,自愿达成被告田某从2017年4月起每月偿还原告李某华劳动报酬1000元直至还清为止的协议。协议生效后,田某并未如期履行义务,李某华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后,执行干警首先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同时对其主要财产进行查询,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无奈执行员只得将案件进入终本程序。
以为已经“避过风头”的田某放下戒心乘坐火车深夜返回商丘,没想到刚下火车就被守候多时的执行干警逮了正着,摄于法律的威严,田某自知已无路可逃,便急忙履行了支付义务,该案完满执结。
“法官,希望你们尽快出警,我知道连某的下落了,现在他正新安县某饭店吃饭,你们快去!”1月2日晚上8时许,接到当事人的电话后,孟津法院执行干警立即出发赶到新安县,连夜将连某带回。
由于执行工作的特殊性,执行干警经常外出办案,办理查封、扣押、司法拘留等机动性较强的工作,客观上可能给当事人造成了执行法官难见、事难办的印象,既耽误了当事人的时间,也不利于执行法官及时与当事人沟通,还容易滋生信访矛盾,影响案件执行效率。
今年突如其来的疫情给全国的企业带来了极大的冲击和影响。5月22日,偃师市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通过耐心、细致的做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终促双方再次达成履行协议,为某娱乐场所的复营提供了有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近年来,商丘师范学院坚持以党建引领脱贫攻坚,不仅着力发挥好自身科技、教育、人才等优势,而且也高度重视发挥好学校党建、宣传、统战优势,把党建工作融入脱贫攻坚的全过程、全方位,坚持“精准”方略,弘扬“工匠”精神,下足“绣花”功夫,努力以基层党建的高质量推动脱贫攻坚工作的高质量,实现了党建与脱贫攻坚工作双推进、双加强、双提升的生动局面。
12月9日,偃师市人民法院依法执结一起排除妨碍纠纷案。
11月14日上午9点,偃师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与参与采访的偃师市电视台新闻记者一起一早集结完毕,整装待发。
11月17日晚上9点,被执行人张某因拒不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偃师市人民法院依法对其采取拘留十五日的惩戒措施。11月19日,在张某经历了二天的“牢狱之苦”后幡然醒悟,主动联系家人履行了义务。
12月10日上午,申请人薛某来到偃师市人民法院,将一面“公正执法,热情服务”的锦旗送到了该院执行局第一实施团队长陈晓军手中,感谢他们尽心尽责为其将执行款执行到位。
“每一次献血,都能感受到生命的厚重。”钱坤腼腆地笑着说,“尤其是在这个特殊时刻,能帮到未曾谋面的陌生人,献血就变得更加义无反顾了。”
近日,“冬季执行风暴”专项活动正如火如荼地开展,偃师市人民法院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扣押了被执行人名下的机器设备,并妥善保管至安全地点,为案件的下一步工作开展奠定了基础。